2024年12月21日 17:14:19
涉案近6千萬元 江蘇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王思源一審被判13年
財聯(lián)社12月21日電,據(jù)江蘇高院消息,2024年12月20日,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思源受賄案,對被告人王思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;對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
經(jīng)審理查明:2006年至2023年,被告人王思源利用擔任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處處長、副巡視員、副主任及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、工程承攬、設備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976萬余元。

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王思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,受賄數(shù)額特別巨大。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具有立功情節(jié),受賄犯罪中部分贓款未實際取得,積極退贓,自愿認罪認罰,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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